- 2022 年 5 月 5 日
- 活動快訊
審查會議紀錄
- 會議時間:2022年2月16日
- 會議地點:台北市長官邸藝文沙龍和式講堂
- 整理撰寫:王進坤
主辦單位參與人員
- 上圓聯合建築師事務所/陳聰亨建築師、許義明建築師、王進坤秘書長
- 台灣建築報導雜誌社/歐陽駿社長、黃長美總監、吳建旺編輯、莊亦吏編輯
決選主席
- 潘冀/潘冀聯合建築師事務所創辦人、主持建築師
決選評審
- 平路/作家
- 成英姝/作家
- 林友寒/behet bondzio lin architekten 主持建築師(視訊與會)
- 林舜龍/達達創意股份有限公司藝術總監
- 張景堯/張景堯聯合建築師事務所主持建築師
- 張麗莉/中華民國不動產協進會理事長
- 張鐵志/VERSE 創辦人、社長
- 彭揚凱/OURs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
- 楊惠姍/琉璃工房創辦人、藝術總監
- 龍應台/作家
潘冀:
主辦單位已整理入圍決選的名單,我建議分成兩類進行票選,先進行單棟住宅類,再進行集合住宅類。在進行投票前,各位評審如有認為需先行討論的事宜請先提出來。
林友寒:
我有兩個問題,第一是入圍現勘的作品中,有幾件應是尚未完工的,是否該納入審查?第二是每個人的投票票數該怎麼決定?是先確定可投票數再看入選作品,還是先看作品再來決定可投票數?
張麗莉:
我認為入圍現勘的作品必須已完工,才能夠確認住宅被使用跟居住的樣貌,若現場還是工地那就失去住宅獎的本意。第二是由於本次投票是要選出入圍現勘的作品,在目前安排的兩日時間,依照主辦單位的建議約為11至13件,若有東部或離島則件數可能還需少一點。因此我建議是否就以可現勘件數設立投票票數,這樣也會比較容易聚焦?
龍應台:
從實際面倒推是很好的建議,因為若我們選出的作品太多,導致無法在兩天內看完,或天黑才到現場,這都對入圍者很不公平,因此我同意這個方式。
潘冀:
我也同意以可現勘的件數為投票票數,兩類別的第一輪每個人是六票,第二輪再依照投票結果進行討論。大家覺得這樣是否合適?
張景堯:
在投票前有一提醒,是過去我的作品也參與過住宅獎的審查,是很突然地被通知說入圍現勘要我們配合,但我們其實並沒有主動報名,因此讓建築師跟業主有點措手不及,這次入圍現勘的資料中,同樣有許多資料是來自雜誌媒體等整理的版面,所以想先確認主辦單位是否有跟這些單位說過,他們的作品入圍了住宅獎的決選審查?
王進坤:
感謝張建築師的提醒,本屆住宅獎在初選審查完公告入圍得獎名單後,已有主動聯繫這些入圍作品團隊詢問他們的參賽意願,並請他們補充相關資料,有些入圍團隊的回覆是模稜兩可,也有因已交屋成立管委會而提出婉拒,但是有主動跟團隊聯繫告知。
龍應台:
目前單棟跟集合住宅分別是19件跟23件。若從比例上可能是單棟6件,集合7件,但這樣的決定方式是否正確?因為有些作品可能特別不容易,不該用比例方式來決定,建議應該要回到每件作品自身來討論。
黃長美:
過去七屆的入圍現勘件數,這兩個類別並沒有固定比例,而是依照每屆決選評審針對該屆作品來進行討論,決定各類入圍現勘的件數。
潘冀:
本屆單棟住宅入圍的數量跟品質都相當好,這是一個很好的現象,過去台灣大部分都以集合住宅類型為多,有這麼多小住宅出現,代表越來越多人對自身的居住有所想法,值得鼓勵。因此我提出一個建議:是否兩個類別都先進行第一輪的投票,之後再把兩邊獲得一定票數的作品,放在一起進行討論跟投票,再選出入圍現勘的作品?
張麗莉:
這一屆單棟住宅共有54件參賽,集合住宅則有112件,若從比例上來看,單棟住宅的入圍決選比例已經比集合住宅高很多,約為1/3比上1/5,若入圍現勘是六比七,那這比例落差就更大了。
潘冀:
所以我建議不要先預設比例,而是第一輪投票後依照結果,再將兩類獲得一定票數作品放在一起審查,依照作品自身的挑戰難度、完成度來評選,而不是依照比例來選出入圍現勘的作品。
彭揚凱:
未完工的作品我建議不要納入,因為建築還是要蓋完被使用了才算數,而且住宅獎徵件限制是完工四年內,且每兩年舉辦一次,因此還能參加下一屆。
潘冀:
住宅獎是在選設計還是選施工?若由建築角度來看,拿到使用執照就算是竣工,依照住宅使用來看,由竣工到室內設計完成,往往需要很長的時間,所以我建議是看整體設計,而不是看這件作品是否完工。另外,請主辦單位說明本屆報名參賽的規範?若符合規定就該納入審查。
王進坤:
本屆徵件辦法是要求2018年之後取得竣工使用執照的作品,因此本屆入選現勘的作品都是符合規定的。也說明這個獎項雖然鼓勵設計者創新,但同等重視使用者(業主),因此獎項是同時頒給建築師跟業主的。不論設計多麼好或創新,基礎還是必須站在滿足使用者的認同上。
張景堯:
若以住宅來說,最簡單的定義就是使用者能搬進去住。入選作品中的「A-10田田傢」,從其提供的報告書來看,室內是用手繪圖面在想像未來居住樣貌,加上單棟住宅的競爭很激烈,若一個未完成的作品入圍,是否減少了其他作品入圍的機會?建議這件優秀的作品完工之後再參獎。
張麗莉:
我也不贊成讓未完工的作品入圍現勘,依照過去擔任評審遇到的狀況,有些作品設計很棒,但是若我們現在讓尚未完工的案子入選,等同於我們在幫它背書,之後若設計單位跟使用者或營造單位發生糾紛,會傷害獎項的公信力,所以我認為這部分需要慎重。
彭揚凱:
若這些作品都符合徵件規範,那我建議仍維持其參賽資格,每位評審自行斟酌是否投票給他,而不是一開始就排除他的資格。
楊惠姍:
另外一個問題是造價落差很大,比如「B3-035琢白」,這件作品業主花了很多成本去開發建材來維持建築的白不會變色,相對的造價跟售價就非常高,我們該如何將其與社會住宅來進行評選?
潘冀:
這就涉及每位評審的價值觀了。我建議可以把造價跟售價納入考量,判斷這棟住宅蓋這麼好是因為資源較多嗎?以及造價雖然低但建築跟設計卻完成度很高,綜合來比較。若大家沒有問題,我們是否就開始進行投票,先從單棟住宅開始,每位評審一人六票;之後再進行集合住宅投票,每位則是七票。
潘冀:
第一輪單棟住宅投票結果,過半數獲六票以上的只有兩件,獲五票以上則為五件,獲四票以上則為九件,有評審想針對投票結果提出看法的嗎?
彭揚凱:
「A-020共居之家」這件作品是出租住宅,為一層一戶分別出租,這應該不屬於單棟住宅,這個案子在建築設計的想法以及結構系統確實是有意思的嘗試,但在空間上並未提出對「共居」、「共享」的回應,就是一個單純的出租住宅,應該歸屬於集合住宅類。
林友寒:
我也同意「A-020共居之家」比較偏向於集合住宅類。另外,針對這個投票結果,是否會先進行討論,有一些四票跟三票的作品,我想幫他們爭取機會。
潘冀:
會的,等集合住宅的第一輪投票完之後,再針對這兩個類別,未過半的作品進行討論,然後統一決定哪些作品入圍決選現勘。
平路:
針對「A-040寶山。階之屋」我有一個質疑,該案在設計理念中建築師提及這是一個三代同堂的作品,但裡面卻採用樓梯跟溜滑梯串連,這對年長者來說是不友善的,不知道大家的看法如何?因為若都採用樓梯,年長者的活動空間可能會有所侷限,建築師訴求的亮點反而成為使用者的不便之處。
張麗莉:
確實若設計概念與使用者的需求不符合,或許會有安全的疑慮,我建議可以先納入討論。另外,針對是否為單棟住宅或集合住宅,一般是看產權歸屬跟是否有成立管委會。
彭揚凱:
若用這個標準也會很奇怪,像社會住宅就是單一產權,而且也沒有成立管委會,是由政府自己管理,所以用產權跟管委會來判斷似乎不是最好的方式。又例如集合住宅的「B1-006宜蘭華德福實驗社區」則是建築師已經知道這十五棟的使用者為誰,因此是針對這十五個家庭的需求進行設計,外表看起來像是低層集合住宅,其實偏向為單棟住宅。
張景堯:
「共居之家」確實是身處模糊地帶,我也曾設計過一個高雄的六層樓住宅,是一個家族共同持有跟居住,但採用的卻是集合住宅的方式,每層樓有獨立門牌,但因為已知使用者,所以設計就針對使用者的需求進行,但卻屬於小型集合住宅。
黃長美:
主辦單位的定義如同幾位評審所述,是針對是否知道使用者、門牌(產權)來區分,在報名表上有一個欄位是讓參賽者自行勾選,這個案子確實在模糊的地方,但由於對方是報名單棟住宅,所以我們尊重對方的選擇,因而歸屬於單棟住宅類。再來平路老師針對「寶山。階之屋」的提問,過去確實也發生過在照片跟圖面上看起來很精采的作品,但到現場才發現使用者跟整個空間格格不入,且於使用上很不方便,而這也是為什麼主辦單位堅持必須現勘的主因。
王進坤:
我接續補充另一個歷屆現勘的經驗,單棟住宅一般就是在服務已知的業主需求,如第五屆首獎作品「Brownmist House」,整棟住宅採用冷冽的清水混凝土,樓梯也沒有安裝扶手,空間尺度非常特別,但到現場後便能理解這是依照業主的想像跟需求所做的設計,至今屋主也依然居住在空間裡面,跟建築師也保持良好的關係。
張鐵志:
相對於討論「共居之家」到底是屬於單棟住宅還是集合住宅,我更在意的是有沒有達成「共居」這個目的?再來就是評選應該以使用者體驗為主,還是要以建築設計為主?我認為應該要以使用者的體驗為主,因為不論設計再怎麼厲害,還是必須要滿足使用者的需求,這才是住宅的核心目的,應該著重在使用者是否有獲得他理想的生活品質。
龍應台:
針對「寶山。階之屋」我想請大家看一下照片,從照片中可以讀出建築師跟業主一定有經過討論──右邊的樓梯是有扶手的,中間則是滑梯,老人家若需要上樓會使用右邊的扶手;裝了滑梯,會吸引家中小孩去使用;左側樓梯則是可作為家庭劇場,因此這個樓梯是多功能的,建築師與業主應該有討論過安全問題。
潘冀:
以此案來說,有扶手可以扶,就能提供給年長者使用,中間的滑梯對孫子女會很有吸引力,會更願意到爺爺奶奶家玩,因此這是經過考量的設計,一定是兩方討論過才做的,不太可能是設計師自己異想天開放進去的。
成英姝:
我看到溜滑梯反而覺得這很不錯,因為要把重的東西從樓上往下運送時,就可以將其當為輸送帶,把東西由樓上往下運送,是個滿好的一個創意。
潘冀:
單棟住宅的第一輪討論,就先進行到這邊。接下來投集合住宅,每位評審一人七票。
潘冀:
集合住宅過半數作品為五件,單棟住宅過半數的作品只有兩件(六票以上),這樣共七件作品,還是大家同意單棟住宅類獲得五票的作品也入圍現勘,這樣總計是十件作品。
遂決選評審團同意單棟住宅獲五票以上之作品入圍決選現勘,
並各自提出應進入現勘的作品,納入第二輪的投票名單中。
林友寒:
我想談談「A-026 House no.1」,這件作品位在鄉間巷弄裡,是台灣常見的街屋形式,但設計者很誠實地面對基地條件與限制,並用很有意思的方式回應,包括室內選用的材料,以及透過挑空去創造一個很有趣的中庭空間等。
林舜龍:
我也有投「House no.1」,因為能讓一個現代建築這麼不違和地鑲崁在一個老街區裡面,是非常好的;而且選擇的材料跟語彙又與周邊建築相融合,給人簡單、樸實的感受。
龍應台:
我想要為「A-019新竹林宅」爭取一些關愛的目光。業主需要一個能包容男性友人、兩位女性事業合夥人及父母的家,建築師為回應這個需求,在每個使用者的隱私及距離上花了很大的心思,而讓空間分別做成大中小,以安排各個使用者的居住空間,在處理彼此的關係上用了很多心思。
平路:
我也很喜歡「House no.1」,讚揚建築師能在現實中找到創意,讓狹長的空間轉化為更適合人居的空間,這非常重要。另外,我想為「A-052 城居光谷」拉票,這是結合診所與居住的一棟房子,透過視覺跟進出的動線,來保障看診者與居住者各自的隱私,同時也讓看診者與居住者都能享受光影跟綠意,給人非常舒服的空間。
張景堯:
「A-006才屋」的基地非常狹小,但設計者花很多心思運用九宮格的方式,透過圖表歸納說明如何滿足使用需求並且保持流動,思考非常理性,完成的結果卻又很感性,因此我想去現場察看真實的使用樣貌,若不到現場就不知道真實的成果是不是如照片上的親切,但從圖面上來看是非常具有巧思的。
彭揚凱:
我也附議「才屋」這個作品。台灣大部分常見的單棟住宅別墅多位在農地或山坡地,但這棟卻是在都市中,於有限的基地上,透過設計創造空間的豐富與多元,是很少見的類型。
林友寒:
我也想為「才屋」說幾句話,設計特別強調這是夫妻分房但住在一起的狀況,因此設計者必須要讓住在一起但卻保有一種距離感,可以互相關心但又保有各自的生活,看起來瑣碎但在設計上並不容易達成,但這樣的需求是現在我們設計者常常會遇到的;我覺得「才屋」在建築上的處理方式很有趣。
彭揚凱:
我想為「A-031壯圍宅」說幾句話,這個案子使用了台灣常見的建築材料並加以轉化,是滿有趣的嘗試,而且也考量材料與材料的接合細部,由點接到面等,造價相對比較親民,卻能達到相當好的空間品質。
林舜龍:
我也喜歡這個案子,這個案子有很強的「台味」,但也因此容易會被忽略,一方面反應台灣喜愛用鐵皮,但同時他又將鐵皮運用得很有質感,讓人覺得很有意思。
彭揚凱:
再來,我想為「B1-006宜蘭華德福實驗社區」說說話,這各案子提出了一個思考住宅根本性的機會,並不是由傳統建設公司主導的開發案,而是由一群因為認同華德福教育理念移居到宜蘭的家長自我組織興建的。建築師本身也是這十五個家庭之一,花了相當長的時間去將這些家庭組織起來,購買這塊基地開發,並且依照每個家庭的需求進行設計。這在台灣是很少見的買屋方式,完全不同於大家習以為常的市場模式,是應該被鼓勵的,而且這十五個家庭的關係非常緊密,整個社區的生活氛圍與一般集合住宅非常不同。
林舜龍:
這種因為信仰教育理想移居,然後共同打造居所的案例,二十多年前於苗栗卓蘭全人實驗中學就已經有了。我認同這個案子的理念,以及他們共同維繫的鄰里關係,但是對其建築美學沒辦法接受。
潘冀:
我也很支持這件作品的理念,但是在評選時有許多面相必須被考慮,這件作品營造出的社區美學,我覺得不值得被鼓勵,因此也並未投票支持。
張景堯:
我同樣也支持這個社區的故事性跟理念,但回到建築設計上,會覺得配置比較可惜,確實這個基地被L型道路切開成三塊土地,本來就不容易處理,但是既然已經整合為十五個家庭共同集居在此處開發,卻仍然採用傳統的配置方式,各自一棟並有自己的車庫進出,這是滿可惜的,應該嘗試去整合讓所有住戶的車子固定停在某一區,把居住整合在一起來圍塑居住環境,而不是為了汽車停進去各棟而讓馬路切割基地,當然我這個想法是有些苛求,但就覺得既然已經決定走非傳統房地產,為何卻仍走傳統房地產土地切割的路。
彭揚凱:
華德福有一套自己的教育系統「人智學」,而這個社區的美學主要是來自這個系統裡面,但去除美學這部分,這個社區營造出的住戶關係是非常獨特的,在台灣很少見的類型,是一群有共同理念的人用自己的方式,一起打造自己可負擔的住宅,這與傳統房地產市場是非常不同的,我覺得應該要鼓勵。
張景堯:
「B2-006璞園貴象」很認真地處理基地周邊的巷弄空間,在街廓的中間留出一個巷道,並且將巷弄的尺度跟空間感拉到建築物裡面,讓光與風可以灑入,這在房地產市場中是一個滿大膽的決定,而且業主也願意配合,因為一般高層集合住宅都會擔心灰塵跟管理的問題,所以會將這些空間封起來,用空調來調節。
潘冀:
我想為「B2-044臺北市南港區中南社會住宅」來拉拉票,本屆有許多社會住宅參賽,我們必須先知道台灣的社會住宅非常難做,因為已經被戶數跟戶型給綁死了,所以很容易就知道會長什麼樣子,但這個案子卻在這樣嚴苛的條件限制下,讓地面層的公共空間與上部的居住空間有各自的表情,在兩者中間又保留半戶外的開放空間做區隔,在死板的社會住宅中提出一個滿好的方案。
林友寒:
我也支持這個案子,地面層公共空間的高度是來自回應基地周邊既有建築的高度,中間的脫開也是回應由馬路邊望過去的視線,讓天際線可以被延續,建築師確實下了很多功夫在處理,希望可以納入現勘的名單之中。
張景堯:
「B3-035琢白」這個案子實在很特殊,是一個很理性的案子,我曾經參訪過兩次,因此對該案有一定程度的瞭解──建設公司非常用心地面對每一個細節的處理,而且公共設施都非常的實用,大廳不是走台灣常見的奢華路線,而是很合宜精緻。在建材上面外牆的鋁板能夠有效隔熱,而且能常保白色不會變色,當然成本也就非常高昂,這跟剛談的社會住宅等同是一個平行的宇宙,但我覺得在用心的程度上還是值得去鼓勵。
潘冀:
以這種豪宅等級的售價能請到Richard Meier設計,也是情理之中,設計的品質也會在水準之上,但細看這個案子並未因地制宜,只是把已經會做的建築複製放進來,我覺得有點過於便宜行事了。我會把「琢白」跟上一屆首獎作品「天空樹」做比較,兩個案子都是豪宅等級,但伊東豊雄在設計上還是有去挑戰做新的嘗試,來回應台中市區,但Richard Meier就是拿他擅長的語彙直接套用,未有新意。
龍應台:
「B3-015桃園市政府中路二號社會住宅」剛好跟「琢白」相反,但這棟是本屆入圍決選作品中,最致力於日常生活的節能減碳,我覺得若住宅獎要提倡一個具前瞻性的理想,環境永續會是很重要的議題,而這個作品具體的實踐了這個議題。
張麗莉:
我也附議,這個案子在社會住宅中是非常難得的,可以看到它回應可負擔住宅的基本限制跟成本,同時兼顧美學,是值得被鼓勵的。同時,我也想為「琢白」拉票,這個作品確實先天條件比絕大部分集合住宅都好,建設公司也非常用心打造這棟建築,包括在設備、建材上都是,應該要鼓勵建設公司願意投入這麼多的心力。
林舜龍:
我當時在「中南社會住宅」跟「琢白」兩案中拉扯,後來我把票投給「琢白」,因為「中南社會住宅」確實做得很棒,跟周邊環境的關係處理得很好,但「琢白」就是有一種非常吸引人的表情,在台灣比較混亂的都市環境跟紋理中,他展現的姿態非常的動人。
因此入圍第二輪投票的作品分別是:
- A-006 才屋
- A-019 新竹林宅
- A-026 House no.1
- A-031 壯圍宅
- A-052 城居光谷
- B1-006 宜蘭華德福實驗社區
- B2-006 璞園貴象
- B2-044 臺北市南港區中南社會住宅
- B3-015 桃園市政府中路二號社會住宅
- B3-035 琢白
龍應台:
在決定每位評審票數前,我必須提醒由於現勘時間非常有限,而且入圍現勘作品就代表我們必須到現場勘查,不可能因時間不足就不去,或者拖到天黑才到現場,這對入圍作品是非常不尊重的。
張景堯:
確實是,我建議先討論備案,就是我們先進行投票選出第二輪入選作品,然後請主辦單位盡快就入圍作品排出現勘行程,若能排得進去就納入現勘,確定後才進行公告入圍現勘作品的名單,若排不進去就依照原本十件作品現勘。
王進坤:
雖然歷屆現勘時間皆只安排兩日,但我們第二階段的決選會議是排在第三天下午,因此上午本就預留了半天的時間,是不是可以徵求各位能將這半天也納入現勘的時間裡,讓多一點作品可以被現勘與討論?
決選評審團經討論一致同意,為了不要有遺珠之憾決定進行第二輪投票,
並將第三日上午開放讓主辦單位來排定現勘。
潘冀:
在這個限制下,必須慎重地進行投票,因為最多就是三件作品可以入圍現勘,是不是就每位評審一人三票,且入圍現勘作品必須要過半數才行?
決選評審團一致同意決定第二輪投票,每位評審三票且作品過半數才入圍現勘。
潘冀:
依照投票結果,沒有作品過半數,只有「A-026 House no.1」獲得五票,雖然未過半數,是否就留但書,若在兩天半的現勘中可以排入這件作品,就保留其入圍現勘,若無法納入則就維持十件作品入圍現勘。
- 文稿整理:王進坤/traa台灣住宅建築獎秘書長
- 攝影:吳建旺/《台灣建築》編輯